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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博物馆文物征集工作方案
来源: | 作者:广州市增城区博物馆 | 发布时间: 2021-02-10 | 1620 次浏览 | 分享到:

增城区博物馆文物征集工作方案

 

博物馆在现代化的城市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城市核心文化的载体之一和城市定位的重要标志,是人类终生学习的无声课堂,是提高社会群体文化素质的重要载体,对提升城市功能和品味起着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增城区博物馆目前的性质和任务特点,为了扎实有效推进文物征集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公民社会核心价值观和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政府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现和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发挥博物馆的窗口职能作用,把博物馆办成增城区对外宣传、文化交流、旅游接待的重要场所:办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丰富增城区博物馆馆藏资源,认真开展文物征集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真品率百分之百的原则,高标准、高要求,促进全区文化发展和繁荣

二、目的和意义

增城区博物馆需要馆藏文物的支撑,特别需要反映增城区社会发展的文物,尤其需要珍贵实物。藏品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博物馆藏品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到博物馆的实力水平,必需长期面向全社会征集

博物馆是保护、宣传、展示历史文化遗产和人类环境物证的社会教育平台。陈列展览是博物馆直接面向社会与公众的窗口,是进行宣传展示教育的重要手段。通过博物馆阵地更好地记录、珍藏和宣传增城历史,让更多的人了解增城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增强增城的知名度,提高增城城市和居民文化生活品位

三、组织机构

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增城区博物馆征集小组。

组长:彭小荣

副组长:孔敏

成员:何艳秋、张志迎、王志文、何艳秋、林日霞

四、入藏标准

文物是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代遗存。在藏品征集过程中,具体到每一件东西,不一定同时具备以上三方面的价值,但至少具备其中之一。入藏文物应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五、征集范围

征集范围:历史文物、民俗文物、革命文物这次文物征集的范围在区域上主要指增城地区有史以来发现的具有较高历史价值和文化艺术价值的各类文物:在时空上指远古以来直至近现代能够充分体现增城社会发展特征的所有历史文物、民俗文物和革命文物。在类别上包括石器、骨器、陶器、玉器、青铜器、木漆器瓷器、石刻、书法绘画、工艺美术、图书资料、照片、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等。与增城有关的工业遗存、构件、机械、报刊、图书、文件、手稿、传单、标语、证件、题字、信件、照片、契证、印章、铭牌、商标、票据、账册、石碑、拓片、徽章、地图、旧建筑图纸、档案和有一定时代特征的生活用具、生产工具、有一定历史意义的戏剧道具、演出海报、演出节目单等。

六、征集方法和原则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此次征集为无偿捐赠。捐赠物品或资料经过鉴选后入藏增城区博物馆,增城区博物馆将为捐赠单位和个人颁发收藏证书。经鉴选后不予收藏的将原物退还。

(三)提供者须撰写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并留下捐赠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摄影、摄像作品文字说明里包括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实物文字说明包括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基本要素。

七、征集、入藏程序

(一)发布征集信息。利用博物馆公众号、文艺增城公众号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等发布征集信息。

(二)登记。文物捐赠单位或个人填写《增城区博物馆文物申请表》,注明文物的详细情况。

(三)组织专家评估。对拟征集的文物先由文物专家组进行筛选、鉴定。对单位、个人移交或捐赠的文物,由增城区博物馆颁发《捐赠证书》;对经鉴定达不到收藏标准的文物资料,由增城区博物馆退还收藏单位或个人。

(四)建立、完善征集文物档案。包括照片、征集时间、方式、文物出土地等有关文物的详细信息。